媽自曝婚外情 讓兒認祖歸宗
更新日期:2010/03/01 04:21
〔記者傅潮標/苗栗報導〕苗栗縣陳姓女子離婚前,有16年未與前夫發生過性關係,期間卻生下1子。兒子國小畢業要讀國中了,她才把當年那段婚外情告訴孩子,並向苗栗地院提起否認婚生子女的民事訴訟,要讓孩子認祖歸宗。法院根據DNA鑑定報告,證實孩子是陳女婚外情情郎鍾姓男子的骨肉,判決確認孩子非她與前夫的婚生子女。法官調查,陳女73年與林姓男子結婚後,林沒有家庭觀念,無正當工作,又賭博、吸毒,76年雙方協議分居。陳女後來結識鍾姓男子,86年6月產下1子。92年9月,法院判准她與林離婚。98年陳女的林姓兒子小學畢業,即將就讀國中。.......繼續閱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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